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凤阳县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清单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5-31 16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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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

    凤阳县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清单、

  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乡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县政府各部门、直属机构,凤阳经济开发区(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、小岗产业园)管委会:

    根据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》(皖政〔2022〕112号)和《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皖编办〔2023〕25号)文件要求,为加快构建乡镇(街道)“一目录三清单”权责清单制度体系,县政府结合乡镇(街道)管理体制改革和县级审批执法权限赋权承接落实情况,在已公布的乡镇(街道)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基础上,按照“一乡一策”办法,编制了《凤阳县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清单》《凤阳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》《凤阳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》(以下简称“三清单”,见附件1-3),现予以公布。

    “三清单”公布后,各乡镇(街道)原有的权责事项及配合事项按照“三清单”内容调整更新。各乡镇(街道)要加强对“三清单”的宣传解读,进一步明确属地权力和责任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,更好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。

     

    附件:1.凤阳县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清单(1).xls

    2.凤阳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(1).xls

    3.凤阳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.xls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        2023年5月31日  

     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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